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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团省委关于2009年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9-10-21 0:00:00    点击数:     来源:山西人才网

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团市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暨基层检察院和青年中心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募数量2009年我省招募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范围及招募条件(一)招募范围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基础学科相关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中文、历史、地理、英语)中招募;支农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水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院校中招募;扶贫和服务基层青年中心不受专业限制;服务基层检察院从法律和警察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中招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募原则和步骤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考试选拔,择优录取。
  (一)公布岗位(6月22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及时发布“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招募简章、动态信息等。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2、山西人才网:http://www.sjrc.com.cn3、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pta.com4、山西省三支一扶网:http:www.sxszyf.org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和网络广泛开展招募宣传,省内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等媒体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岗位需求、招募公告、招募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6月22日-6月30日)本次选拔招募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和考务费费45元/人。
  (1)报名时间及网站时间:2009年6月22日-6月28日报名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缴费时间:6月22日-6月30日(三)制发准考证(7月8日-7月10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09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24:00期间,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县(区)人事局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7月11日)笔试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律、历史、管理、时政和省情等方面的内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公布成绩(7月20日)笔试成绩于7月20日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7月20日-7月26日)7月20日-7月26日各县(区)人事部门对拟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山西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七)体检(8月中旬)各市人事部门将拟录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进行。
  (八)确定人选(8月中旬)根据笔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招募人员,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公布正式招募人员名单。
  (九)岗前培训(8月下旬)录用为“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统一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农村工作现状,使大学生了解基层的情况,熟悉基层的政策,更好地投入到基层工作中去。
  (十)签定协议(8月底)县(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未到岗的,各县(区)人事部门可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申请,在报考本地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相关待遇录用为“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从2009年起,“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月,由省财政承担。
  (二)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社会保险按照晋人字(2009)66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管理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制定和完善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培养使用的具体措施,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抓好“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建设各地要把“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库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汇总、报送、更新等工作,确保入库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二)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档案管理服务期间,大学生的档案原则上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管理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管理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县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具体指导。服务单位要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在食宿方面积极给予帮助,做好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要教育“三支一扶”大学生遵纪守法,服从分配,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单位的管理,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四)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评议考核由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和服务单位对其服务期内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大学生服务人数的15%。考核时需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核表》(见附件1),此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并作为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相关就业服务,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9〕64号)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办公室(0351)4182850、4195860(0351)7676038
        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9662、7337905
      附件:1、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核表(略) 2、“三支一扶”岗位信息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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